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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域名回收 日期:2020-12-31 18:41 | 阅读数:根据《非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33号令)第12条规定,省通信管理局在收到备案人提交的备案材料后,材料齐全的,应在二十个工作***内予以备案;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在二十个工作***内通知备案人并说明理由。首次备案的,用户备案信息须经过接入商核实后才会递送到通信管理局进行审核;备案信息修改的,备案信息***后修改***期为起始计算时间。工作***不包含法定节假***和周末。由于网站备案数量非常大,所以不可能一提交备案就能审批下来。一般短一到两个工作***,长不超过20个工作***。管局也在努力进行审核,科技重要提醒:做好网站前要先做好备案工作,以免影响网站的正常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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