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P **:是由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MIIT) 发布的许可证。如果你需要在中国大陆地区托管网站,或者开通 CDN 服务,就必须申请 ICP(互联网内容提供商)**。
ICP **包含两种类型:
(1)ICP **号:单纯资讯类且不涉及直销的网站都需要申请 ICP **号。
(2)经营*** ICP 许可证: 对于商品或服务的在线平台或第三方卖方,需获得商用许可证。要申请经营*** ICP 许可证,在此之前我们需要申请一个 ICP **号。
2.接入**:域名已在非阿里云处取得**号,现在需要将顶级域名或者下面的子域名指向阿里云服务器则需要在阿里云进行接入**。接入**时填写的真实***核验单必须将要接入阿里云的所有域名指向阿里云,例:www.xxxx.com指向阿里云服务器。
3.变更**:对已**的信息(主体或网站)进行修改和变更。
4.阿里云主体新增网站:主办者证件在阿里云存在**且本次**的域名在工信部没有**。
5.非阿里云主体新增网站:简称为“非增”,主办者证件号码已在别处取得**号,本次**的域名未取得**号,想在阿里云增加新网。
6.认领**:2010 年6月前在万网已**成功,且获得**号之后从未操作过,现在需认领**.
7.**服务号:**服务号是用于在阿里云**系统填写**信息时关联阿里云服务器的验证码。
**服务号通过阿里云控制台**服务号申请进行申请。**密码: 提交申请接入时会提示输入工信部的**密码,每个**号都有一个专属密码。找回**密码的操作方法(插入超链接,链接到另一篇文章)
8.真实***核验:网站负责人在初审通过后可在在系统中申请邮寄幕布,收到幕布后自行拍照上传照片。注:照片背景要完全是阿里云幕布且字迹清晰的半身照,尽量穿着浅***上衣。
9.注销**:不再使用的已**主体或域名需注销**信息。
注销分为以下两种:
(1)注销主体:将**号下的全部信息删除,注销后**的主体和域名可重新进行**申请。
(2)注销网站:将网站**信息删除,注销后主体依然存在,主体下其他未注销网站可继续使用。
10.取消接入:将您的**信息与阿里云**关联删除,阿里云将不再是您的接入服务商,域名也无法指向阿里云境内服务器实现访问。但您在工信部的**号仍然存在,您需尽快联系服务提供商提交新的**接入申请,否则**信息存在被管局注销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