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个小网站,卖点儿显示广告,就算创业了?
2007年,我创办了一个免费的Blogspot网站,专攻游戏领域。不到6个月,我通过谷歌(微博)Adsense和其他一些渠道就能每月赚3800美元。
一年后,网站每月的独立用户访问量达到11万,页面浏览量150万,每月入账1万美元。这个博客很简单,就是每天针对一款游戏发点儿信息,而且多数内容都转自游戏官方博客。
我很振奋,也很得意。于是,略作修改后,便将创意提交到了一个创业大会上。
但一位成功的创业人士却对我说:“这不算创业,只是做了个网站。”
的确,赚了点钱未必就能叫创业。不菲的流量同样如此。
那怎么才算创业?
有人会把我的Cranky.com算作创业吗?这个创意很简单,执行也很容易,而且不需要什么技术,都由我一个人搞定。这不算创业吗?
于是,我开始“真的”创业了。我这次弄了点钱,请了个程序员,花了一年时间为青少年开发了一个资料类型的平台,名叫Funhouse。
我花了好几千美元,虽然有6000多会员,但却没有收入。现在我能自称创业人士了吗?
可惜,我却没有获得当年做免费网站时的“创业成功”——没有广告收入,没有多少流量。
如果创业的定义就是宁肯亏本也要搞一个伟大的创意,期待着某天被人收购。那很抱歉,我还是更愿意做能赚钱的免费网站。
为什么?因为我不想改变世界,至少现在不想。我只是想赚点钱花。
本文作者麦克•摩恩(Mike Moen)曾经多次创业。